吉水县年度自建房安全排查隐患房屋鉴定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吉水县年度自建房安全排查隐患房屋鉴定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号-
项目名称:吉水县年度自建房安全排查隐患房屋鉴定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可结合实际项目需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及技术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查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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