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农业保险采购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县农业保险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对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确定后,服务期年(-年),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年农业保险省级补贴品种任务计划:大田玉米亩,油菜亩,能繁母猪头,荷斯坦奶牛头,育肥猪头,冬小麦亩,苹果亩,肉牛头,肉羊只,中药材(黄芪)亩,露地蔬菜亩,设施蔬菜(棚体:日光温室棚,钢架拱棚棚,棚内蔬菜棚),鸡只,土蜂箱,金银花亩。(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分包内容如下:一包(东片区):盘克镇、湘乐镇、金村乡、九岘乡、春荣镇,南义乡,预算金额:万元;二包(南片区):米桥镇、平子镇、良平镇、中村镇、早胜镇,新宁镇,预算金额:万元;三包(西片区):长庆桥镇、新庄镇、太昌镇、和盛镇、焦村镇,瓦斜乡,预算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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