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
项目名称: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
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项)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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