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计划,拟选取家供应商对旌德县支行-年度食堂食材开展供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点前送菜上门,供货范围主要为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调味品等,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且能够及时供应临时菜品需求;项目预算万元,服务期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旌德县支行-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能够开具有效发票。   (四)响应人将综合供应商磋商报价、供货业绩、运输能力、进货渠道、服务方案等相关情况,给出综合考评结果打分,如考评认定该企业不能满足我行要求,则取消该企业后续磋商资格。   (五)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在旌德县区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