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年至年包装饮用水集中采购项目(包:饮用天然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 采购内容: 为确保员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满足日常办公饮水需求,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包装饮用水采购。每一包件中,将确定两名供应商入选饮用水供应商名录,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和集团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自主选择所需的包装饮用水品牌和规格。具体规格及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说明 报价单位 含税限价(元) 包:饮用天然水/饮用天然矿泉水 .-桶装水 按桶报价 桶 元/桶 注:、投标人针对同一包中所投的包装饮用水须为同一品牌。 . 预算金额(所有包件):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 服务期: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暂定)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则须提供所有所投品牌的包装饮用水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贸易商,则须提供所有所投品牌的包装饮用水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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