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上海动车段新增蓄电池搬运车 招标编号:-- 若本项目招标公告后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将不能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时间开标。请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国铁采购平台,我们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仍然需要进行网上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委托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年上海动车段新增蓄电池搬运车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地点 备注 一 蓄电池搬运车 台 合同签订后天内 虹桥动车所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情况: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许可和认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该项目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资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设备相应资质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提供生产制造商该项目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资质。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单位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财务能力:投标单位近两年(优先提供和年度,若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还在进行的投标人,可注明后提供年和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年至今)份及以上的该类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商业机密可隐藏,同一客户仅算一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同类设备用户评价证明。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及履约信用: 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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