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编号 货物/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台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台 说明 .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注册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有效期内,且授权时间应均为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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