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地方.%,项目法人代表为王红卫,招标人为伊犁水文勘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特克斯县
.项目规模: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建设,生产业务用房、附属用房、缆道房改造维护,其他附属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采购安装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伊犁项目区(建设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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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建设,生产业务用房、附属用房、缆道房改造维护,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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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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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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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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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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