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一. 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 合格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标段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检测标段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三.征求意见回复: 、意见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亦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俞女士 、联系电话:/-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附件信息: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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