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年伊川县平等乡四合头村大棚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年伊川县平等乡四合头村大棚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号、建设地点:伊川县平等乡、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元、标段划分:个标段、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年伊川县平等乡四合头村大棚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包含:墙面抹灰、供水灌溉、电力、机井、雨水、道路工程等(详见图纸及清单)、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的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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