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鸡西市妇幼保健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免费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鸡西市妇幼保健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心电工作站套;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为其他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潜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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