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委托,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灌流器等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血液灌流器等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内容: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购置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血液透析浓缩液(液)和血液透析浓缩液(液)及供货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四、项目预算: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预算单价:元/个;血液透析浓缩液(液)预算单价:元/桶;血液透析浓缩液(液)预算单价:元/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年度或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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