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静宁县南河绿地运动健身长廊项目已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瑞一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静宁县南河绿地运动健身长廊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静宁县城东南侧,项目场地紧邻南河,北接南环东路,西起二号桥,东至东关路,东西全长.米,宽.米-.米。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亩)其中,硬化铺装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项目以东环路(号桥)为界分东西两个场地,其中西区场地长米,设置“城市之窗”广场,组团健身广场、休闲广场、林下小径等节点;东区场地长米,设置主题文化广场、观演剧场、“桃花林”等节点。新建廊亭座、公共卫生间座(建筑防火等级二级);敷设给水排水管网、弱电通信电缆等;安装庭院灯、垃圾桶、现代雕塑、乒乓球桌、户外健身器材、户外座椅、草地内小品雕塑、户外主题座椅,浆砌石挡墙等。
.项目投资概算:万元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资金来源: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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