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包:元/栋;包:元/栋;包:元/栋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涉及院东头镇等个乡镇及街道自建房安全鉴定 详见招标文件 . 涉及泉庄镇等个乡镇及街道自建房安全鉴定 . 涉及黄山铺镇等个乡镇自建房安全鉴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含见证、主体、地基检测项目)和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以及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车辆、技术、实验室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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