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单位为潢川县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信阳国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潢川县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 . 招标编号:-- . 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 建设内容:本工程项目涉及潢川县付店镇、桃林铺镇、黄寺岗镇、伞陂镇等 个乡镇共 口大塘整修工程,包括对原有淤积严重的塘进行清淤,并对边坡进行整修或护砌等工作内容。 . 项目金额:.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质量要求:合格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和投标主要执(从)业人员、委托的投标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情况说明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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