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分公司化工新材料基地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化工新材料基地配套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关于化工新材料基地配套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茂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茂名分公司化工新材料基地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新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化工新材料基地配套项目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含防雷防静电工程、消防专业工程(包括消防专业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作),主要为新建一座循环水场,循环水处理能力按/设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区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万元)。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区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区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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