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电梯更新采购与安装(二次) 二、 项目编号:--()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合计(万元人民币)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及工期 备注 . 电梯更新采购与安装 对原有部进行拆除,更换新电梯 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为天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说明 ★本项目公布最高总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中需包含电梯验收环节的相关费用。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单位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社会组织;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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