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应对我区突发事件,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拟采购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服务项目(二)项目技术要求:.服务内容(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转变、应急指挥机构调整、面临风险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开展并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评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修编应急预案、提供应急预案编制说明、应急预案反馈意见汇编、专家评审的过程及有关评定结果材料的汇总、预案专家评审会召开、协助完成应急预案的送审与发布如汇报等相关材料。本次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监督管理、附则等。.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版)》、专家评审报告、汇报等材料。(三)项目商务要求:.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的年内。.付款方式:验收后一次性付款,对公转账。.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不少于人的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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