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未来产业园栋综合服务大楼合作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获得招标人主管单位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海城发复【】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合作方式. 项目概况:为激发园区活力,加快园区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园区的引擎作用,规划打造为更高端现代化科技服务载体,拓展更多自主可控的高质量载体空间,拟新建未来产业园栋综合服务大楼,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合作方,由合作方(下称:中标人)投资、建设及运营该物业(下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 . ㎡,拆除原有房屋、管线迁改、树木移植,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层约㎡,地下室层约㎡,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约 .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内容为准。建设期约个月。. 项目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建设地块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合作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合作项目改造设计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由中标人实施。合作期限内,()合作项目由中标人自主运营,合作项目所有运营权及物业收益权(下称:中标人运营及收益)归中标人,中标人自负盈亏。合作项目合作期满后,合作项目由中标人移交予招标人。()中标人负责全资在广州市海珠区成立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完全承继本协议书中标人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部且唯一负责合作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合作项目的项目招商费。. 合作期:()建设期:个月,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的开工令时间起计。()运营期:运营期为年。()运营合作项目运营期内,中标人享有项目的运营权和收益权,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招标人。运营期内,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费用为项目招商服务费,项目招商服务费不低于.元/㎡(项目招商服务费均含税及每年递增%),计费面积按合作项目实际建成的房产面积计(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房产实测面积报告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上,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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