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客运段业务保障汽车租赁业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成都客运段现就业务保障汽车租赁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展条件。 二、采购内容 因车队、车间较分散,需租赁辆业务保障汽车(新能源),用于车队、车间用车需求。租赁时间约年,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年度费用不超过万元(含税)。租赁计划价为.元/月/台(不含税价),税率%。 租赁保障汽车基础要求: .机动车年限:购置年限不超过两年 .车价:由于用车相关规定,单车购置总价不超过万 .载客数量:座轿车 .车辆参数:车身长宽高不低于**,轴距不低于,电机总功率不低于,电池能量不低于/,续航里程不低于。 .充电方式:具备快充功能,快充时间.小时,快充电量达到%。 .维护保养:由出租方负责车辆故障维修,日常保养。 .保险:交付的汽车在租赁期内应当由出租方(或汽车所有方)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 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座位险 万/座等险种, 由汽车所有方足额支付保险费。 .承租方如另行购置业务保障用车,可单方面解除本项目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承租方(成都客运段)租赁汽车时,按季度对租金进行支付,每季度结束后,合同双方对该季度发生的租金金额进行确认,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收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承租方(成都客运段)租赁汽车期间不支付汽车租赁保证金、保险费及类似费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并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相关内容。 .服务能力要求: ()由出租方负责车辆故障维修和日常保养,交付的汽车在租赁期内应当由出租方(或汽车所有方)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座位险万/座等险种,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前提供投保凭证。 ()若拟出租车辆为既有车辆,则需提供辆拟出租汽车购置发票或购车合同,汽车购置时间应晚于年月日(不含当日),单车购置总价不超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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