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青田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金溪县青田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已由金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最高限额为: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何源镇、对桥镇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青田港河道整治,河道沿线灌溉设施提升等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及施工、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勘察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 勘察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 察资质;
③拟派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 职称无效) ;
. 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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