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的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交通安全设施新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金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交通安全设施新建项目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交通安全设施新建项目;
   
、工程地点:直溪镇直溪社区;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内容: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拟对直溪镇域内的部分道路路口标划震荡减速线,安装哨兵系统、波形护栏、路灯、红绿灯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约万元;
   
、控制价:.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三、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的资质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它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且不得手写)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需按下列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且证明书格式参招标文件相关格式)、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且授权委托书格式参招标文件相关格式)、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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