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地 址:泰安市高新区政务大厅院内联系人:张科长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凤凰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年)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总金额(元)《高新区凤凰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年)编制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并具备相关人员及设施能力的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室).方式:来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须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骏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安市高新区金盛公馆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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