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年邹城县内邮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四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年邹城县内邮路委办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四次)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通过本次采购,精选出实力强、信誉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大型运输企业,作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分公司邮路运输合作伙伴,利用厢式车辆在县域范围内按照规定路线、班期、时间在邮政生产机构之间从事邮件运输任务,现拟对一频邮路进行外包,年预算金额万元。   、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采购人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承担运输的县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五)投标人能够提供载重.吨的厢式货车至少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与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件。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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