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河乡宁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河乡宁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政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宁县水利局,资金来源除部分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人为乡宁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名称:鄂河乡宁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建设地点:乡宁县昌宁镇、管头镇 .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位于鄂河乡宁县段麦秸峪至新高中桥、留太村至下宽井段,对应中心线桩号+~+、+~+,全长.,具体内容为:、堤防工程长度 .。新建浆砌石堤防.,旧堤损毁重.;、防护工程长度.。格网石笼护坡.,格网石笼护脚.;、滩槽整治长度 .;、河道疏浚长度.; 、支流汇入口整治处;、拆除新建拦砂坝座。 .本次招标内容:对鄂河乡宁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供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誉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查询存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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