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我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总公司授权,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盖章认可,此情形可否为响应此资格项?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企业认证证书中“.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具有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具有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企业实力中“.投标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分。(投标人提供总公司或分支机构证书均有效)”修改为:“.投标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分。(分公司或子公司可提供母公司的经营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按照招投标法相关条例规定及我公司资质借出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允许经过总公司授权后,方可使用其复印件,原件一律不得借出复印使用。 特请贵单位充分考投标人行业特殊性,建议对要求资质复印件条款进行调整,允许投标人在出具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使用总公司资质。
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或所投云服务厂商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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