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新增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新增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拟为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采购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根据财库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四、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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