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清溪、周山、张村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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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清溪、周山、张村标段)已由玉山县水利局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玉水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山县横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玉山县横街镇;
.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元,招标要约价为.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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