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京货运中心年装卸作业电动防护信号维保
二、采购方式: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法[]号)第五十四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供应商:天津锐敏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货运中心
六、要求与相关事宜: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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