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门头沟区军庄消防站建设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门头沟区军庄消防站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京发改(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门头沟区军庄镇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万元)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日历天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新建消防站(消防车库、消防站其他用房、门卫室等)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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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具有投资额大于或等于万元且建设规模大于或等于平方米已完工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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