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八松乡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八松村、纳沟村) 资格预审公告 康乐县八松乡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八松村、纳沟村),已由康发改发〔〕号、康城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康乐县八松乡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八松村、纳沟村) .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康乐县八松乡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其余资金申请国家省州补助、县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 .建设内容:污水收集规模为³/。 ()设计污水管总长度,其中八松村重力流污水管道,压力污水管道;纳沟村重力流污水管道; ()八松村新建³/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座; ()管道敷设范围道路破坏恢复共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机械员人、造价员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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