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毒品检测鉴定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毒品检测鉴定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毒品检测鉴定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次) . 项 详见招标文件 无 .服务期: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服务期内当中标单位履约不合格、采购单位不满意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情形时(具体情形在鉴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采购单位有权选择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中标单位第二年不能继续提供鉴定服务,则在履约合同到期日前四个月应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说明理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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