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建平乡金马湖马场围墙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本项目“镇赉县建平乡金马湖马场围墙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建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意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赉县建平乡金马湖马场围墙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 日止,共日历天。 招标范围:围墙工程.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万元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履行合同所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提供最新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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