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四、五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万/的深度处理系统,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工程、拆除工程、系统改造工程和管线新建和改造及恢复工程等。
.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图(包括地上物)、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项目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道村长石公路南侧,现有四、五水厂院内。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注册类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注册类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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