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老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老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老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柴油采购
.采购需求: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生产的柴油(号柴油约吨-吨)(-号柴油约吨-吨);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加油服务。
.供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供货方式:每次送油吨数-吨
.付款方式:按发改委当天实际油价及运费进行付款。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按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为基础进行优惠报价。
注:本项目竞价环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在国内成品油按机制调整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的优惠价格(单位:元/升),报价底价为.元/升。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元/升,即每次实际发生费用按照供货时在国内成品油按机制调整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优惠.元结算。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成品油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运输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油品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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