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关于拟采购进口产品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的重新论证公示一、 采购人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三、 采购项目名称: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 预算金额(元): 数量: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属于科研用设备,用于植物光合速率和水分利用效率等指标研究,用于蛋白、核酸等生物分子的纯化分析,得到纯度、质量符合要求的蛋白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序号品牌/厂家产地伯乐 (-)美国公司美国七、 申请理由: 拟采购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属于科研用设备,使用学科经费进行采购,用于植物光合速率和水分利用效率等指标研究,用于蛋白、核酸等生物分子的纯化分析,得到纯度、质量符合要求的蛋白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该设备的采购已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 名熟悉该产品性能的专家(含一名法律专家),进行了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的可行性论证及进口设备专家认证,论证会就设备购置的理由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述,同时对国内外厂商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了详尽的对比分析,并对设备采购后的使用效益进行了预期成果评估。在听取了采购单位的设备需求调研报告后,技术评审专家认为进口设备在系统泵、紫外可见检测器、电导和温度检测器技术,控制软件技术等方面涉及多项技术专利,具有国产设备不可替代性。如采用国产设备,可能导致测量结果准确性和重复性低,影响相关成果科研数据的可信度;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法律专家认为采购该设备符合我国相关政策规定,且该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因此该设备的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进口产品的法律规定。故同意采购进口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用于科研活动。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李卫军研究员浙江大学何宇青副研究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董丽佳副教授绍兴文理学院薛伟教授台州学院杜军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专家意见:.李卫军:蛋白质层析纯化系统具备可快速纯化多....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