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清水江(都匀市段)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第三方服务、项目编号:-号、项目联系人:项目一组(宋敏双)、项目联系电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采购主要内容:清水江(都匀市段)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第三方服务()采购数量:家()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服务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他服务。()计划工期:日历天。()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资信证明需另附由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证明材料)】;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含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二”】;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三”】;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函,格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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