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虹桥机场办票区域照明更新项目(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 虹桥机场办票区域照明更新项目(年),涉及航站楼办票区域的套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办票区域旧照明灯具(如有)拆除并放置于招标方指定地点后,安装新照明灯具,将上述区域拆除下来的建筑垃圾(如有),临时放置于招标方指定地点后,待堆积至一定程度后(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及时搬离机场区域。 . 交付期:灯具采购到货期限:应按招标方现场实际需求,分批到货,所有货物需于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灯具安装工作量和验收工作。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投标人应是具有此次投标照明灯具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此次投标产品销售代理商;(制造商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投标人近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机场或火车站或地铁或大型公共建筑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的照明灯具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个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指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另,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建筑面积万方的相关内容,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自行证明无效)。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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