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内容范围为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易地重建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以下:项目需求调研分析、初步设计方案暨投资概算编制、密码应用方案编制与审核、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需求编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且完成项目招标之日止。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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