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备件维修项目-第二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为依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公司备件的重复利用,对公司可维修的、高价值的备件进行合理、适当维修后再重复使用,以便降低公司的运维成本。特申请此批备件维修服务项目。 二、需求内容: 项次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件维修 详见附件 批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恢复备品备件的基本功能,满足原应用环境功能、性能要求。 、自维修单位签收日起,月内修复率不低于%,月内不低于%,最长维修时间不得超出个月(以我司实际送修数量为准,实际送修数量小于等于委外维修申请数量。按急需程度优先安排维修,每周至少返回一次已修好的备件)。 、维修完毕后从使用日起,必须稳定运行六个月(质保期)以上。质保期内返修率低于%。 、如遇特殊情况需现场抢修,维修单位必须响应,小时内上门进行现场修复。 、修复后的备件,维修单位需进行过检测并提供单件的简要纸质报告,确认功能恢复后,个工作日内交付委托方。修复件返还时必须有包装保护措施(含质保期和售后电话)。 、维修期满后,维修单位应及时按原样返回不能修复件。不能返回件按原件新件赔偿。 、维修工具及配件由维修商自行配置,配件品质不得低于原厂标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供货时提供维修产品对应的维修质保服务单; 、财务能力: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提供年和年财务报告; 、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备近年内同类物资维修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复印件);(年至今) 、履约信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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