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局属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后期有新的文件出台,依据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名单》中所列租赁企业,方可参与租车单位租赁招投标活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容必须为汽车租赁、汽车服务或汽车营运。经营主体必须满足采购方小型轿车(客)、小型普通客车(-客)的用车需求;中、大型客车本次不列入招标范围,如确需使用中、大型客车,采购方根据需要,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名单》中的入围供应商签订临时用车协议,保障中、大型客车的使用,租车价格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的补充通知》的限额标准执行。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需满足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拟投标车辆必须报县车管中心审查并签字盖章(附件九)。 ()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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