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依据《湖北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要求) ,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应城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应城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城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城市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点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应城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万元 (精确到人民币)、最高限价:¥万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即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应城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工 期: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时约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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