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报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具体要求 阳江市江城区对岸一级渔港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报告) .元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个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后个日内完成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任一季度财务报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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