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平调维修 配件及电池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平调维修配件及电池采购项目,按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采购项目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机控器主板芯片 块 合同约定 机控器主板附件 套 机控器话盒 - 个 机控器话盒 - 个 区长台话盒 - 个 机控器锂电池 - 个 手持台锂电池 - 个 注:.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到达费用。 .表中规格型号只表示相当于此型号的技术、性能参数,不代表指定任何生产厂家。 二、主要事项 .技术性能要求: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配件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主要包括配件规格、使用材质、制造工艺、高低温性能、安全性能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要求;零配件不得影响整机性能。所有平调配件及电池必须满足与集宁车务段既有使用的设备配套使用。 .质量保证要求:由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产品技术审查的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生产厂家供货,必须为原厂配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全新原装正品。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供货方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必须为原厂配件,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个月, 配件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供货方负责维修。 .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期限。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其他要求:机控器及手台电池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国铁集团相关要求;机控器及手台电池须与集宁车务段现有充电设备相匹配,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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