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智能化终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智能化终端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北新区天圣路号国际企业研发园-栋内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智能化终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信息智能化终端维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料);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北新区天圣路号国际企业研发园-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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