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六合区八百桥小学等校计算机教室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六合区八百桥小学等校计算机教室集成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六合区八百桥小学等校计算机教室集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声明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承诺书,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中标后将上述承诺书中的证明文件提交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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