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五次)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五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物业服务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物业服务,项目预算为.万元,主要工作包括:环卫清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养护、电梯维护保养、中央空调维护保养、配电房维护保养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本项目确定家投标供应商中标,中标比例按%计算。 服务期限:年(期满后视情续签)。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物业服务管理类的营业范围。 (七)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注册(详见附件)。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系统登录界面“基本信息”截图,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注册情况,未按要求注册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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