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建德市龙城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建德航空康养小镇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窗体顶端-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答疑、澄清及更正理由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提疑,采购单位进行答疑、澄清。六.答疑、澄清及更正事项:(一)、质疑事项: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和页:要求样品作为评分十分不合理,分值高达分也不合理。强制尺寸基本一模一样也不合理。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这个样品凭书面方式已经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评分标准中除了产品的外观,其他如选用的材料、制作工艺、产品板材厚度等都可以在招标清单的产品技术描述上准确的体现了(详见产品技术参数),所以我公司认为采购人无需再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采购人完全可以拒绝验收。、以上样品是大样品,搬运很不方便,招标文件要求一定要这个样品,明显是不合理的,还增加投标人的资金压力及劳力,和政府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相违背。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样品是采购人指定的,而且还明确写了:提供样品规格不符或提供样品不齐全不予给分,我公司认为此条款是采购人故意保护预中标单位而设置的,预中标单位在招标文件挂网前提前把样品定制好,方便中标,这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 院令第号)第二十条(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八)以其 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样品规格不符难道差也算不符合吗?做样品本来就是看做工和功能,和尺寸有什么关系?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利用投标样品操控中标结果情况普遍存在,样品分分十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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