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商贸分公司车站商业区域附属设施维保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包件、包件、包件)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受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商贸分公司委托,山西路地环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现就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商贸分公司车站商业区域附属设施维保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包件、包件、包件)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项目概述: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车站商贸分公司负责太原站、太原南站、大同南站:商业区域配套附属设施(消防维保、电气维保、空调维保、污水处理系统维护)维保项目。 .采购范围(工作量):为车站商贸分公司管辖太原站、太原南站、大同南站商业区域提供每月不少于两次巡检及日常维护,分别于月初及月中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维护记录,包含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材料费用。遇现场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需一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排除故障,产生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元内。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包件。本次采购涉及包件分别为: 包件:太原南站电气维保; 包件:大同南商业附属设施维保(消防、电气、空调、上下水管道); 包件:太原站电气维保。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实施地点:太原站、太原南站、大同南站。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能力,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作业能力、人员队伍等。 .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 .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发包单位需要。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年至今(年后成立的报价人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所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检测规定。 .报价人应能满足太原南站及车站派出所的管理要求(维保人员进出站、施工作业携带工具、无犯罪记录等)。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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