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台智能识别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智能识别引擎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技术中台智能识别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智能识别引擎集中采购项目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智能识别引擎和接口开发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智能识别工程智能识别引擎和接口开发服务,主要包括翻译引擎、语音引擎、识别引擎及接入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语音合成、行驶证识别产品不得为百度品牌产品(需要与已有相关识别引擎异构互备)。 . 投标人应为拟投软件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中具体产品的授权书。 .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在央企总部、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省分公司、地级市及以上行政单位、电信运营商总部的不少于个的案例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合同报价清单、签章页、日期页、合同关键页和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内容的关键页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证明文件),合同需为上述单位直接签署,否则案例不予承认。 . 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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